2000年之前日本寬帶的基礎建設發展相當遲緩,不過短短幾年,日本的寬帶用戶數已經居于全球第三大,同時該國內業者推出的ADSL下載速度相當驚人,有50Mbps,而超高速網絡光纖用戶數占全體寬帶用戶的也遠遠超過世上其它國家,這些成績能夠在短短幾年達致,全賴政府的政策制訂以及業界的大力配合,本文即從這兩方面進行探討,以做為國內政府與業界的參考。
(2007/2/5)
2000年之前,日本寬帶的基礎建設發展相當遲緩,不僅寬帶費用昂貴且連網速度緩慢,依據日本官方數據顯示,2000年第一季日本ADSL用戶數才211戶。但之后幾年日本政府與業界急起直追,在寬帶的發展與使用上大幅躍進,讓日本的寬帶用戶數目前于全球排名第三名,僅次于美國與大陸,同時寬帶費用于全球排名全球第一低廉;在帶寬速度方面,已有下載速度高達50Mbps的ADSL服務,而超高速網絡─光纖的發展也領先全球,覆蓋率超過84%,光纖用戶數更占總寬帶用戶數的比例達28.6%,其普及程度其它國家難以項背。
上述種種不禁使人要問:究竟這幾年來日本政府于光纖網絡發展上,扮演了什么角色、透過哪些措施,才能讓一個寬帶沙漠國家成為全球光纖網絡發展的重鎮?本文將先分析日本政府所執行的光纖政策,再切入日本光纖網絡發展現況。冀望透過本文,能讓政府與民眾更加了解日本在光纖的推動與發展進程,以作為我國國家寬帶競爭力推動的借鏡。
一、日本光纖網絡推動政策
追本溯源說起來日本政府早在1994年即對光纖網絡進行布局,當時總務省所屬的電氣通信審議會發表了一份「實現FTTH之網絡展望與課題」報告,為了于2010年達成光纖網絡100%覆蓋率的環境整備目標,擬定了各年度的光纖整備目標及進程,并提出了相關的整備措施。不過,直至2001年光纖的推動策略才有明顯進展。
2001年由首相官邸所成立的IT戰略本部公布「e-Japan戰略」,在其四大重點政策領域之一的「超高速網際網絡基礎建設整備及競爭政策」,將目標訂為在2005年以前,要建立世界最先進的網絡基礎建設,并提供低廉的超高速接取網絡(目標為30Mbps至100Mbps)服務,以達到至少3,000萬家庭可透過高速網絡上網,及1,000萬家庭可透過超高速網絡上網之目標。為因應「e-Japan戰略」,總務省于2001年10月16日提出「全國寬帶構想」,主要針對2001年度至2005年度日本寬帶用戶成長情況進行預測,屆時在2005年日本高速無線用戶數將達到773萬戶。
因此,日本IT政策從「e-Japan戰略」至「e-Japan戰略II」,先后針對光纖網絡的環境整備,推動多項措施,而下列三項應是促使日本光纖網絡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1、光纖網絡細分化
繼ADSL的網絡細分化(unbundling)措施之后,2002年3月27日由總務省通過「NTT東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及西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之第一類指定電氣通信設備相關接續條款」之變更,針對提供FTTH服務之用的光纖網絡進行細分化,細分化的部分有具光訊號與電氣訊號轉換功能的轉換器(media converter)與具光訊息分歧功能的光纖分歧器(splitter),同時也設定了細分化的網絡設備的接續費用。而此項措施,讓沒有上述設備的業者,可以透過設備的互相接續,而提供FTTH服務,達到市場公平競爭之效。
但單有網絡細分化規定仍有不足,而為了處理業者之間在光纖網絡細分化設備的互相接續所產生的問題,可藉由總務省的電氣通信事業紛爭處理委員會的機制,由第三方進行斡旋與仲裁。
依據日本推動的經驗,在日本電信市場未開放回路之前,整個ADSL市場由市場既有業者所把持,整個ADSL服務費用一直居高不下,造成日本寬帶普及率無法提升,透過日本政府的設備細分化(unbundling)及互相接續(Interconnection)之規定,日本NTT必須將ADSL業務進行分割,并負有開放電路設備供其它業者租賃之義務,讓許多ADSL回路業者得以透過租賃日本NTT的用戶回路,以進入ADSL市場。而業務分割(unbundling)及互相接續(Interconnection)之規定也延續在NTT的光纖業務上,另外在設備共管方面,日本政府也要求既有業者要在機房預留空間給其它業者放置設備,更進一步促使日本FTTH市場的公平競爭。
2、路權開放
針對電線桿及管道路權之開放,2001年4月1日由總務省公布了「公共事業電線桿、管路使用指導手冊」正式運作,以做為路權開放之規則。另外,國土交通省也完成了公共設施之光纖收容空間的環境整備,截至2004年3月底,光纖收容的空間達35,000公里。同時于2004年度開始實施在國營排水設施鋪設光纖網絡。另外將利用高速道路的高架橋腳空間,進行光纖的鋪設,而未來隨著四家國營企業民營化后,相關資產繼承問題也將進行檢討,而為了讓民間業者更易于在橋梁架設光纖網絡,由國土交通省于網絡上公布橋梁新建及架替的信息。
此外,在鋪設施工方面,針對直轄國道、地方公共團體管理的道路,甚至是由多個地方公共團體管理的道路施工申請,將進行道路占用許可申請手續的one-stop化及道路及河川占用許可申請的電子化。原本日本道路施工規則對于冬季及年度末進行施工有所限制,但為了便于信息通信業者進行光纖的鋪設,將進行規則的松綁。此外在2004年度亦開放國營排水設施供業者鋪設光纖。此外,原本禁止開挖的道路也為促使電信業者進行光纖及Cable的鋪設施工,也進行施工規則的松綁。
3、提供促進業者光纖投資之相關措施
由于光纖網絡的建設需要許多設備的投資,為減輕民間業者的負擔,早于平成3年即設立「新世代通信網促進稅制」,分別以國稅(法人稅)與地方稅(固定資產稅),針對端末光干線路、端末光終端裝置(如SLT)、光端末回路裝置(如ONU)等設備,提供租稅減免措施。而至平成18年(2006年)6月,總務省以世界最先進的無所不在社會基礎建設為目的,達到活用光纖,并建設能傳送如高畫質影像等大量數據的下一代寬帶基礎環境,廢止了「新世代通信網促進稅制」,另創立一項新的稅制,稱之為「下一代寬帶基礎建設整備促進稅制」,該稅制所界定的下一代寬帶基礎建設如圖1,亦是提供國稅與地方稅的租稅減免措施。
日本政府為能加速客戶端光纖網絡的普及,于平成7年(1995年)為減輕業者的投資負擔,設立了「加入者系光纖網整備特別融資制度」,由日本政策投資銀行等針對業者提供低利融資,并于通訊與廣播機構內設立基金,提供利息協助。同時為了達到全國的均衡建設,在人口稀少的地區,提供更優惠的特別融資利率。日本政府對于光纖建設的租稅減免與低利融資制度亦是促使業者大量投入光纖網絡投資的另一項因素。
來源:資策會FIND 資策會研究員林世懿